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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兼任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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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期程 |
依實際聘用日起至111年11月30日止,期滿將視工作表現再行續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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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 |
本職缺每月需工作滿160小時,時薪新台幣168元 (含勞、健保個人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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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
協助化材系辦行政事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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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 |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工程學院四館 化材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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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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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徵方式 |
一、請於111年8月19日前備妥下列文件並依序排列,可親送或寄送至化材系辦公室,標題書明「應徵化材系兼任助理」。 1. 履歷及自傳(內容包含個人基本資料、家庭狀況、求學經過、工作經驗、未來工作之展望)(A4紙張直式橫書)。 2.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大陸地區人民在臺設籍滿10年(含)之證明文件。 4. 其他可反映個人工作能力與相關經驗之證照或相關文件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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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時間 |
111年8月23日 早上10點開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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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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