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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五, 04 十一月 2022 19:36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工商管理學士學位學程誠徵專任師資公告

V

一、依據「大學法」、「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專任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辦法」、「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要點」等有關法令辦理。

二、名額/起聘期:1名/111學年度第2學期起聘。

三、師資需求學術專長:

(一)學術專長領域:工商管理相關領域

(二)其他需求條件:

1. 具備教育部承認之博士學位(或具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證書),國外學歷請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及歷年成績單影本。

2. 具備申請產官學大型計畫案經驗者尤佳。

3. 具備六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尤佳(需檢附相關工作證明,但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施行前已在職之編制內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

四、檢具資料:(請依序排列)

1.個人履歷、自傳及研究方向簡述。

2.博士學位證書、學經歷證件。

註:最高學位係國外學歷者,請另檢附下列資料影本,並分別於空白處繕寫「與正本無誤」及簽名。

(1)經我國外交部駐外單位完成驗證之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證明。

(2)修業前後及修業期間之入出境紀錄(請至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各地辦事處申請)。

3.身分證件正反面影本(外籍人士附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

4.個人經歷證明影本:如相關工作證明、證書(國外任職證明須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5.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6.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 (有教師證書者免附)。

7.歷年研究著作目錄。

8.代表著作。

9.可任教課程。

10.曾任大學校院專兼任教師英語授課相關證明。

11.曾任大學校院專兼任教師職務近 3 年學生教學意見評量結果。(無則免附)。

12.其它有助證明相關能力之資料(如參與之研究計畫或產學合作計畫等)

13.檢附本校「應徵專任教師」個人資料表及切結書(如附件,可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下載)。

五、徵件時間:自即日起至111年11月25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

六、掛號郵寄:〔64002〕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 3 段 123 號本校管理學院工商管理學士學位學程辦公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工商管理學士學位學程教師」)。

相關網址請參考學校首頁徵才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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