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單位產學與智財育成營運中心 員額 1 名。
| 【職 稱】 | █ 專案助理 |
| 【契約性質】 | █ 定期契約:依實際報到日起僱用,期滿將視業務需求及工作表現再行續約。 |
| 【月支薪酬】 |
每月支領新台幣32,814元(含)以上 (含勞、健保個人負擔,確定薪酬將依據工作資歷及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產學與智財育成營運中心專業人力管理要點辦理)。 |
【工作內容】 (一) 工作時間:每周一至五、每天8小時 (二) 工作性質: 產學合作業務推廣及客服溝通育成進駐廠商輔導、招商及拜訪工業區廠商開發及計畫專案執行辦理推廣活動、臨時交辦事項處理各項內部文書行政事務有業務推廣工作經驗者佳 【資格條件】 1. 限具有法律上完全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籍者,其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者,須在臺灣設有戶籍滿十年。 2. 應具有大學以上學位。 3. 具學籍之學生(含休學)不得應徵,惟應屆畢業生得經用人單位同意准予參與甄選,如經錄取應於到職日前完成學業並繳交畢業證書,否則撤銷其錄取資格。 4. 個性活潑外向、積極處事、力爭上游、頭腦清晰條理分明、負責盡職、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且配合度高,熟悉電腦文書處理(Word、Power Point、Excel)工作經驗者尤佳。 【遴選程序】 一、第一階段:「資格審查」,經審查通過後,擇優通知參加第二階段甄選。 二、第二階段:組成遴選小組進行「公開面試」。 【應徵方式與日期】 ◆採書面報名或寄送電子檔至電子信箱,請備妥下列文件並依序排列合併裝訂為一份。 ◆個人簡介與自傳(A4紙張直式橫書)。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外國學歷須經本國主管機關之驗證或認證)。 ◆其他可反映個人工作能力與相關經驗之(證照)文件影本。 ◆請於112年7月9日(星期日)前以郵件或EMAIL寄達(郵戳為憑),封面標題或信件主旨書明「專案助理」,或於公告截止日下班前親送需求單位,面試時間則另行通知。 ◆聯絡人:林小姐(05-5345080)。 【備註】 ◆本次甄選之員額如經本校凍結或取銷時,均不予通知進行面試。 ◆應徵人員寄送之應徵文件,除聲明協助寄還並自行檢附回郵信封之外,均不予寄還。 ◆除應徵人員提出請求發給未錄取通知概不另行個別通知。 ◆錄取人員經用人單位通知報到而無法完成報到者,得取消錄取資格。 ◆本次甄選得就甄選人數之二倍列候補人員,在候補有效期間(4個月)內,遇錄取人員未報到上班或中途離職者,由候補名單中依序遞補。 ◆本校得視收件狀況逕行延長本職缺之公告收件截止日。
